四川轻化工大学跨市区工作临住的温馨提示
1、因公跨市区工作临住的教职工,须填写《四川轻化工大学跨市区工作临住通知单》(见附件),经本部门(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部门公章方可免费入住。
2、未填写入住通知单或未经本部门(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教职工,须缴纳80元/人.天的住宿费。
3、入住登记时,教职工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以便核对入住通知单的信息。
4、因房间有限,资产公司将采取先来后到的原则,直到住满为止。
5、宜宾校区每个房间住一人。
6、退房时间为每天中午12点以前。
7、损坏房间内的设施设备,将照价赔偿。
四川理工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3月21日
四川轻化工大学跨市区工作临住的温馨提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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