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理后勤管理有限公司拟对学校汇南校区、营盘校区、龙井接待站经营性用房及车库等进行公开竞租,现邀请满足资格要求,能独立完成竞租文件中所涉及内容的承租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投标人)进行密封招标,以选定承租单位(或个人)承担房屋、场地的租赁及使用。
一、项目概况
(一)竞租经营性用房、场地情况表(详见附件)
(二)竞租办法及确定承租人原则
1、竞租按年租金及管理费进行密封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低于附件中起租底价。
2、确定承租人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以投标报价高者确定承租人;
(2)同等条件下按与学校学科发展相关的承租人、原租户优先确定承租人;
(3)当投标报价高者相同,且与学校学科发展无关又不属原租户时,由招标报价相同的高者进行下一轮次报价(下一轮次报价不得低于上轮次报价),直至确定出承租人止。
(三)租赁期限、报价方式及其他
1、竞租期限:1-2年(详见附件)。
2、报价方式:按年租金及管理费进行现场密封报价。投标人填写报价的同时,须注明经营项目,否则取消投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租赁期间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承租人另计自付。
4、投标人必须遵守报价规则,不得相互串通围标串标,否则取消投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标段划分
本次竞租中每个租赁房屋、车库即为一个包,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包,按包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凡报名投标竞租活动的对象必须是年满18周岁,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工商部门注册资质并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单位或组织,无不良记录。
(二)为保证校园安全,车库仅限对本校教职工及家属进行竞租(家属需提供与本校教职工的关系证明,如户口簿),且不得代租、转租。
(三)投标人属本次竞租经营性用房、场地所涉原租户,且原所租经营性用房、场地协议已超期,投标人在招投标前须对超期租金按中标协议租金价格进行补交,并做出书面承诺,承诺若在本次招标中中标,对超期租金按新中标价进行计算补齐差额并签协议,方可准予此次投标报名。
(四)通信服务运营商在校内已有经营场所的不再参与本次经营性场地的招标。
(五)成交人需在公示期后及时签订合同,超过相关规定不签订合同者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再退还。
(六)成交人须自行及时办理开业前所需的各项资质,待资质办理完备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否则,所有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咨询
凡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单位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投标个人请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9年7月 12日至2019年7月 18日上午12;00,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星期六、星期日除外)到四川理工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四川轻化工大学汇南校区科学会堂一楼)咨询和报名。
四、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7月18日下午2:30分。
开标地点:四川轻化工大学科会楼5楼501会议室。
五、报价资料递交及保证金
(一)报价资料递交方式:竞租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资料将被拒绝。
(二)报价资料递交地点:四川轻化工大学科会楼5楼501会议室。
(三)保证金:各投标方递交报价资料,同时现场按每个包人民币贰仟元整收取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须自行用信封密封并写上单位或个人名称)。
1、中标的投标人签定合同后保证金无息退还。
2、投标未成交者招投标结束当场退还。
3、中标名额不得转让他人,中标者无故不签订合同即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六、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为四川川理后勤管理有限公司,房屋及场地租赁管理使用要求详见附件《房屋(场地)租赁合同》。
联系方式:喻老师、颜老师0813-5505584。
四川川理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2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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